投资计划政策介绍 2013年8月,格林纳达政府正式通过“2013年第15号法案”——《格林纳达投资公民法》;同年9月2日该法案正式生效;根据法案规定,申请人作出政府的认可的投资后,则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可申请获得格林纳达的公民身 份。
投资方式如下:
向国家转型基金(NTF)捐款,至少15万美金;
投资政府指定的,金额再35万美金以上的房产项目5年
政策更新:
2019年3月18日,格林纳达移民局官方发布“2019年第六号法案”,允许旅游住宿业已批准项目的开发商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谁情人出售每个单元,每个申请人的购买价格不低于220,000美金,并持有5年。
申请条件
主申请人:
1、年满18周岁
2、无犯罪记录
3、通过必要的体检
4、通过背景调查
5、完成法案要求的投资
附属申请人:
1、主申请人的配偶
2、主申或其配偶的18周岁以下的子女
3、主申或其配偶的18周岁至30周岁的全日制在读、经济不独立的子女
4、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年满18周岁身体上或精神上的不健全,并与主申一同居住,由主申全权抚养的子女
5、主申或其配偶55周岁以上的,并与主申一同居住,由主申全权赡养的父母或祖父母
6、主申的未婚,无子女的兄弟姐妹
申请流程
项目优势
1、同行自由:免签143个国家和地区
2、可申请美国E-2签证
3、无移民监:全称无需登陆入境,无任何居住要求
4、条件宽松:无面试,无语言要求,无学历要求
5、申请周期短:提交申请后90-120天内即可颁发
6、公民身份世代相传:一家三代移民,兄弟姐妹可随行
7、改过允许双重国籍,且无需通知申请人的原籍国
8、发达的税制和优越的经商环境